第29章 我是其中之一(2 / 3)

甚至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

陆与不仅身手好,化妆,侦查,反侦察,演戏,各种枪械,冷兵器,飞机,坦克,船,大炮,40火,rpg。

就没有他不会的。

如果说张启灵和黑瞎子是地下的强者,那陆与就是地上的强者。

并且。

陆与还在国外兼修了学历。

学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技能。

陆与说张启灵和黑瞎子是万精油,其实是因为,他自己就是这种人。

所以才会这么说。

陆与最精通的乐器,是钢琴。

陆与唯一一个一窍不通精通的手艺....是做饭。

之前,他一时兴起给那个蒙古族的小兄弟做了顿饭,结果小兄弟壮的能打死牛的身体,硬着头皮吃完后,急性肠胃炎。

老板都怀疑人生了。

不是。

你们在亚马逊连皮带毛的吃都没事。

你在公司给做顿饭,把人吃进医院了?

这什么情况?

所以说人啊,不能有好奇心。

老板和同事不信,硬是让陆与再做一顿,他们高低尝尝咸淡。

结果。

十天内,公司一半人不在基地。

一个月内,公司所有人看到他绕路走。

之后的三年内,他的冰箱被放在了客厅,厨房门都别想进。

陆与觉得,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吧?

结果烤了个小饼干,小兄弟几个小时后端过来一箱核桃,说是用自己做的饼干砸开的。

从那之后。

陆与觉得,他这辈子唯一的败笔就是不会做饭。

将公司所有人都暴揍了一顿,封了口。

至于老板那里?

陆与说老板要是说出去,他就天天给老板做饭。

老板脸都白了。连连摇头说绝对保密,说出去他就自己捅自己两刀。

陆与甚至想过,要是以后再刺杀谁,实在不行给做顿饭吧。

影牌美味,佣兵的体格子都扛不住,普通人值得拥有的断头饭。

所以从穿过来后,陆与从没想过自己做饭吃。

他怕一不小心给自己毒死了。

毕竟这里可没有试菜的小白鼠同事给他用了。

前同事:************你不要过来啊!*******

等到陆与百无聊赖的叼着烟靠在驾驶室的墙壁上,乱七八糟的想着事情的时候。

门口忽然进来了一人。

王月半做好饭了,想着端过来两个人边聊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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