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法场(加一则我的小故事)(4 / 6)

断了,罚了他一年俸禄赔给了苗寨,就没再追究,才把这事给按压了下来。”

杨秋池点点头:“原来如此,这么说,那是这云愣记着旧恨,行凶报复。”

“正是。我听说,根据云愣交代,他冲进书房的时候,书房里只有王典史和她的小妾赵姨娘,还有一个跟班叫钱贵的当时在场,云愣拿刀就刺,一口气刺了好多刀,听验尸的忤作说,王典史全身都是刀口,这小子残忍着呢。不过他对女人倒还有点仁慈,王典史小妾身上倒没被捅那么多刀。”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杨秋池的脑袋里却不断闪现衙门那片典史内衙废墟的影子,心中的那个疑惑又浮现在眼前。他看着场中跪着的云愣和旁边的云天擎,脑海里有个声音在不停地说着:“如果这是个错案,人头掉了就再也接不上去了。”

正在这时,忽听得凉棚下有人说道:“禀报大人,午时到!”

——————————————————ps:今天,我的一个法医鉴定,帮助法院最终作出了被告有罪的判决,使我再次认识到法医物证检验的重要。

这个案子很简单:两个酒鬼惹事,和对方三个用刀互砍打起来了。酒鬼甲用刀捅了被害人乙,乙后来送医院途中死亡。酒鬼甲又接着砍了另一个受害人丙,致其轻微伤(这种程度的伤害不单独构成犯罪)。

由于当时是深夜,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其他参与械斗者也没人看清楚是谁杀了死者,而这次械斗[***]使用了三把刀,另外两把被丢弃未能提取,这就提供了一个合理怀疑:有可能是别的人用丢弃的刀捅了死者。酒鬼甲在预审中只有一次承认捅了死者,其余口供均不承认,法庭上更是决口否认。

不过,根据现场其他证据,通过排除法,得出的结论就是只有甲有杀死乙的可能,其他人都没有这个可能姓。但是,用排除法定罪是不会得到法院认可的,因为它的基础是有罪推定。

这个案件在认定死者乙是否是甲所杀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所有认定酒鬼甲有罪的证据都集中到了从甲身上提取到的一把带血的凶器刀子上,如果dna鉴定结果证明,刀上有死者乙的血,就可以证明乙是甲杀的。

不料,检测结果让人哭笑不得:市局法医鉴定中心提取了凶器上血痕和死者乙和轻微伤丙的血样进行鉴定后,结论只有一个:凶器刀子上的血痕与受轻微伤的丙的血样九个str基因座分型结果相同,也就是说,刀上只有丙的血,并没有检测到死者乙的血!

这使得法院对这个案件的审理陷入了两难,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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