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赶集(2 / 4)
可能是首饰。女子若收下,便算定情。”阿尔德声音平静,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之后,男子会请族中长老去女方家提亲。聘礼不拘多少,但一定要有九样东西:一匹骏马,一张好弓,一把弯刀,一套鞍具,一顶新帐,九张羊皮,九袋盐巴,九坛马奶酒,还有……一颗狼牙。”
“狼牙?”柳望舒好奇。
“狼是草原上最坚韧的生灵。送狼牙,是希望新娘如母狼般护佑家庭,生养勇猛的子孙。”阿尔德顿了顿,“婚礼在月圆之夜举行,新人要共饮一碗掺了彼此血滴的马奶酒,对长生天起誓:生同衾,死同穴。”
他说得简洁,柳望舒却听得入神。原来草原的婚俗这样质朴,又这样庄重——没有三书六礼,没有十里红妆,有的只是与生存息息相关的聘礼,和对天地最直接的誓言。
“那……若是可汗,或是王子娶亲呢?”她问。
“一样。”阿尔德道,“只不过聘礼更丰厚,婚礼更盛大。但核心的仪式不变——共饮血酒,对天起誓。”他看了她一眼,补充道,“这是阿史那部的传统。有些部落,比如西边的葛逻禄,还保留着抢婚的旧俗。”
“抢婚?”
“看中了哪家姑娘,直接抢回帐篷。三日内若姑娘愿意留下,便成婚;若不愿,男子需亲自送她回家,并奉上双倍赔礼。不过这些年,这样的旧俗越来越少了。”
说话间,阿尔斯兰忽然拽了拽柳望舒的衣袖:“公主!看那个!”
不远处的地摊上,摆着几个木制玩具——九连环、鲁班锁、华容道,还有柳望舒没见过的孔明锁。虽然做工远不如她从长安带来的精致,但形制俱全。
阿尔斯兰蹲在摊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鲁班锁。摊主是个中年妇人,见状笑道:“小公子喜欢?十文钱一个。”
阿尔德上前,正要掏钱,阿尔斯兰却猛地摇头:“不要哥哥买!”
“嗯?”阿尔德挑眉。
阿尔斯兰仰起脸,一本正经:“要公主买给我。”
柳望舒失笑:“为何非要我买?”
“因为……”阿尔斯兰抿了抿嘴,声音小了下去,“因为之前那个是公主给的……这个也要公主给。”
这孩子,在某些地方固执得可爱。柳望舒无奈摇头,掏出荷包数了十文钱递给妇人:“行行行,我买给你。”
阿尔斯兰这才满意地笑了,接过鲁班锁,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还拍了拍,确认放妥当了。
三人继续闲逛。柳望舒补了些胭脂水粉,仿佛用上就能嗅到故土的香气。又挑了几匹素色棉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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